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残疾人就业保障金(简称残保金)属于政府性基金,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扶持、技能培训等工作,目的是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。
1、法定缴费义务人
2、无需申报缴纳主体
个体工商户、基层群众自治组织、自然人个人,不属于残保金缴费主体,无需申报残保金。
3、残疾人就业认定标准
只有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,所录用人员才可计入残疾人就业人数:
持有《残疾人证》或1-8级《残疾军人证》;
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/服务协议;
实际发放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;
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。
4、基础安置比例
全国通用安置比例为在职职工总数的1.5%,部分省份执行2%,具体以当地官方公告为准。
安置残疾人比例≥当地规定比例:无需缴纳残保金,部分地区还可申领岗位、社保补贴;
安置残疾人比例未达规定标准:按照差额计算缴纳残保金。